收件延至10月11日(五)中午12點止
系上收件裁止日為113/10/4止,逾期不受理由!!
欲申請者請參閱附件
適用對象: 2.1. 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大學藥學系日間部四年級以上 或 具藥學系學歷之碩士班 在學學生, 且 非延畢生、在職進修班學生。成績優異且願意往醫藥產業發展及研發工作者。 2.2. 申請及獲取獎 助 學金時皆須具備學籍。 2.3. 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急難者得優先列入錄取名單。
獎助學金獎勵說 明: 3.1. 符合上述資格者, 本年度 獎助名額共 5名,每人每學年新台幣 2萬元整。 3.2. 申請文件: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,若有 應備 未齊全者,將視為無效件不予受理。 (1) 獎助學金申請書正本。 (2)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(需蓋有申請時當學期註冊章 )。 (3) 前一學年(上、下兩學期)成績單正本,在學成績之申請資格: 智育成績:每學期學業成績為該班級前 15%者。 操行成績 (等同 德育成績 ):每學期達 80分或甲等 (含 )以上。 如智育及操行成績相同者,以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優先入選。 (4) 自傳及 其他 有利於審查之資料。 (5) 在學學生經 校系 評選或自行取得參加國際進修或交換學生機會者(如有可檢附 )。 (6)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(例如:家境清寒證明、急難救助申請紀錄、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事故證明等)。 (7) 學生申請者本人存摺影本。
申領 與審核程序說明: 4.1. 申請時間: 每學年申請一次,收件期間為 每 年 9月 1日起至 10月15日止,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 4.2. 審核程序: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向各校藥學系提交申請資料並協請師長推薦,經學系用印後送至健喬信 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人 資服務部辦理申請,申請文件請寄「 114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96號 11樓,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資服務部 收」。 經健喬集團人資服務部書面審查通過後,通知學系、師長及學生申請者。
4.3. 獎助學金發放時間:於 申請文件送達後次月 ,依核定金額匯 入 學生申請者 帳戶 。獎助學金給付當年度,須依法申報所得稅。 5. 獎助成果報告 獲取獎 助 學金 者於獎助學年結束後,須提出學習成果報告或成績證明作為獎助成果,獎助成果可以下兩種方案擇一提供。 5.1. 如在該學年修習專題研究學分者,須提出該研究專題成果 或學習心得。 5.2. 該 學年(上、下兩學期)成績單正本 6. 其他: 6.1. 受獎助學生於受獎年度期間,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應退還已請領之獎學金 (1) 無特殊原因而於中途辦理休學 。 (2) 延畢 (含重補修及學程實習等 )。 (3) 轉出藥學系 。 (4) 因故中途退學者。 6.2. 受獎助學生有優先列入健喬集團實習及儲備幹部人選與就業機會。 6.3. 凡請領健喬集團清寒獎助學金者,並至集團內任一工廠實習,實習期間工資照算,年資累計。 7. 本辦法由健喬集團人資服務部 制定與實施 同時 保有 修訂或廢止本辦法之權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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