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-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獎助學金說明如下,申請期限至2025年11月30日(含)止。
第一條:臺灣臨床藥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以推展臨床藥學專業為目的,致力 於培養專業人才,特設臺灣臨床藥學會獎助學金,以獎助本會優秀之 準會員及會員,且為使獎助學金之申請暨審查作業能達到公平、公開、 公正的原則,特制定本會獎助學金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:本會獎助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,為培育國內藥學系學生優秀人才,並 於畢業後協助本會推展藥師專業,經本會審查評核優異者,每名每學 期可得新台幣貳萬元整,以不超過兩學期為原則,畢業後兩年內可申 請補助參與 FIP 費用乙次(以新台幣貳萬元為上限)。
第三條: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兩階段申請本會獎助學金。
一、第一階段:
(一) 申請者需為本會準會員。
(二) 申請者需通過藥師第一階段國家考試合格,並提供佐證資料始得申請。
(三) 申請者在校總成績平均分不低於 80 分或在全系總排名 20%以內,且無 不及格科目;操行成績需 80 分以上,且出具英文能力證明(多益 580 分或 B1 同等級以上)。
(四) 申請者應提供優異表現相關佐證資料:1.自傳、2.推薦信函、3.其他足以佐證表現優異之證明文件、4.參與本學會相關活動之佐證文件。
(五) 受助對象需於下學期開始 30 日內,郵寄提供上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佐證 符合第(三)項條件,請領獎助學金。
(六) 受助對象應積極參與本會安排之活動,並於取得藥師執業執照後申請 轉為正式會員。
二、第二階段:受助對象畢業兩年內可申請補助參與 FIP 費用,補助以乙次 為限。
(一) 申請者需為本會會員,及同意擔任本會 FIP 工作人員。
(二) 在學期間積極參與本會活動並完成重點交辦事務,得由各委員會推薦。
(三) 未同時領取其他補助金,且出具英文能力證明(多益 750 分或 B2 同等 級以上)。
第四條:本會獎助學金於每年 9 月於本學會官網公告申請時間,申請人應於公 告時間內填具申請書乙份連同證件向本會提出申請,逾期送件或通知 缺件者未於期限內補齊資料,不予受理。且申請者提交之資料本會概 不退還。
有意申請者,請依附件來文及申請辦法自行申請。